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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阿法官在一封措辞激烈的信中“起诉”C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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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伊斯兰堡:在一封措辞严厉的信中,最高法院高级法官赛义德·曼苏尔·阿里·沙阿指责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叶海亚·阿夫里迪破坏最高法院的独立性,敦促他在9月8日的司法会议上公开回答六个问题。在这封日期为9月4日的七页信中,沙阿法官说,正是首席大法官的“持续和完全冷漠”迫使他给他写信,因为他之前就一些问题写的信和书面沟通没有得到答复和讨论。“我一次也没有收到书面或口头的...

伊斯兰堡:

在一封措辞严厉的信中,最高法院高级法官赛义德·曼苏尔·阿里·沙阿指责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叶海亚·阿夫里迪破坏最高法院的独立性,敦促他在9月8日的司法会议上公开回答六个问题。

在这封日期为9月4日的七页信中,沙阿法官说,正是首席大法官的“持续和完全冷漠”迫使他给他写信,因为他之前就一些问题写的信和书面沟通没有得到答复和讨论。

“我一次也没有收到书面或口头的答复。大法官对最高法院法官的这种沉默不仅是无礼的;它破坏了法院的合议传统,违反了宪法法院不能没有的制度礼节。”

沙阿法官列举了这些问题,问首席大法官,为什么他从未召集根据2023年《实践与程序法》成立的三人委员会,“以结束组建议员的独角戏”。

他说,该法案规定,除第191A(3)条规定的宪法裁判所职权范围外,所有案件、事项、请愿、上诉或复审都应提交由“PAPA”三人委员会组成的裁判所审理。

“然而,自您于2024年10月就职以来,PAPA委员会没有召开过一次正式会议。法官组成和原因清单是单方面发布的,没有任何委员会审议。

分发名册供签名,期望成员在不讨论案件分配或分类的情况下盲目地批准。作为委员会的高级成员,我没有机会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他说,这是对该法案的直接违反,引起了严重关切。他问道,为什么初级法官经常被分配到三人庭,而高级法官则被限制到两人庭。

“为什么具有深远政策影响的国家重要性问题没有在高级议员面前得到解决?”这种模式表明,独立法官正在被边缘化,不是出于效率的原因,而是出于控制的原因。”

沙阿法官还问阿夫里迪大法官,为什么1980年《最高法院规则》的“历史性修订”是通过传阅而不是在全体法院会议上讨论和审议后批准的。

他说,最高法院的规则是指导法院运作的宪法文件,四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这需要在行政方面召开一次全面的法院会议。

“相反,你们选择以传阅方式批准规则草案——这一程序适合处理日常事务,而不适合重塑法院的宪法框架。

“你们回避审议,剥夺了法庭的集体智慧,减少了司法对话。他说:“这种做法反映出,中国缺乏同僚合作,偏爱单边权力。”

沙阿法官还问阿夫里迪法官,为什么公布不同意见的政策是通过征求法官的个人意见,而不是在全体法庭会议上公开审议。

他说,最近关于就多数判决发表反对意见的政策,是通过司法常务官征求个别法官意见的独特程序批准的。

“除非得到合议庭的特别授权,否则就此类重要事项收集个人意见是没有法律或体制基础的,即使得到合议庭的特别授权,也只针对程序性事项。

“它不能被视为法庭全面审议的替代品,对这封信的回应也不能被用来孤立地制定政策。法律重要性的问题被简化为秘密的打勾,法院被剥夺了公开审议的丰富机会。

他说,法院全体会议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形式,它是司法合作的基础。它允许所有法官走到一起,进行审议,交换意见,并通过公开对话,说服或被说服。

在这样的论坛中,法官可以在听取同事的意见后修改或完善自己的观点,或者可以帮助形成集体智慧,这种智慧远比孤立的反应更有力。当以书面形式和孤立的方式寻求意见时,司法民主的这一基本要素就完全丧失了。”

他还要求最高法院在司法会议上说明,为什么会发布“休假令”,使法官受到与司法独立和1997年总统令不相符的控制。

他说,在宪法法院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宪法规定法官“全程”听命于国家——这种语言对宪法法院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他说,法官不是严格的官员,他们的独立性在宪法中是根深蒂固的。

“在全球范围内,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德国、法国、新加坡和印度都是工作人员。休假被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恩惠。

他说,根据《国家安全法》新规定,大法院法官在休假或休假时必须公开自己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这与世界各国宪法法院的惯例不符。

“它借鉴了公务员官僚主义的风气,并试图将其移植到司法系统中,造成了严重的腐蚀性后果。”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是受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具有决定独立性和个人独立性的宪法行动者。

“强迫公开法官的私人住所不是行政管理,而是监视。它将办公室的尊严降为受监控的雇员的尊严,并为程序披上了控制工具的外衣。

“没有一个著名的宪法法院、美国最高法院、英国最高法院或南非宪法法院施加过这样的条件,”他补充说。

他还问宪法裁判所,为什么反对宪法第26条修正案的请愿没有被列入原合议庭的听证会。

他说,宪法司法委员会和宪法法院的合法性在质疑宪法第26条修正案的未决请愿中悬而未决,但这些请愿将近一年没有被听到,尽管它们关系到宪法法院的独立性。

他们必须由最初的合议庭审理,修正案之后升任的法官除外。

在那之前,你领导下的任何倡议在制度上都是脆弱的,因为它的基础在宪法上是可疑的。真正的领导能力不在于遵守规定,而在于确保法院不受怀疑,成为宪法无畏的守护者。”

他还问道:“是在培养法官们的独立性,还是为了把法院变成一种有组织的力量而强制执行。”

“这些都是触及独立核心的制度问题。随着新的司法年度的开始,鉴于你们为审查改革和确定优先事项而召开的司法会议,国家和本院的法官们期待他们的首席大法官不是沉默,而是清晰。

他补充说:“我相信你们会利用这次司法会议,回答这些问题,重申同僚合作和忠于宪法的原则,以此作为制度更新的时刻。”

在一封措辞严厉的信中,最高法院高级法官赛义德·曼苏尔·阿里·沙阿指责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叶海亚·阿夫里迪破坏最高法院的独立性,敦促他在9月8日的司法会议上公开回答六个问题。

在这封日期为9月4日的七页信中,沙阿法官说,正是首席大法官的“持续和完全冷漠”迫使他给他写信,因为他之前就一些问题写的信和书面沟通没有得到答复和讨论。

“我一次也没有收到书面或口头的答复。大法官对最高法院法官的这种沉默不仅是无礼的;它破坏了法院的合议传统,违反了宪法法院不能没有的制度礼节。”

沙阿法官列举了这些问题,问首席大法官,为什么他从未召集根据2023年《实践与程序法》成立的三人委员会,“以结束组建议员的独角戏”。

他说,该法案规定,除第191A(3)条规定的宪法裁判所职权范围外,所有案件、事项、请愿、上诉或复审都应提交由“PAPA”三人委员会组成的裁判所审理。

“然而,自您于2024年10月就职以来,PAPA委员会没有召开过一次正式会议。法官组成和原因清单是单方面发布的,没有任何委员会审议。

分发名册供签名,期望成员在不讨论案件分配或分类的情况下盲目地批准。作为委员会的高级成员,我没有机会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他说,这是对该法案的直接违反,引起了严重关切。他问道,为什么初级法官经常被分配到三人庭,而高级法官则被限制到两人庭。

“为什么具有深远政策影响的国家重要性问题没有在高级议员面前得到解决?”这种模式表明,独立法官正在被边缘化,不是出于效率的原因,而是出于控制的原因。”

沙阿法官还问阿夫里迪大法官,为什么1980年《最高法院规则》的“历史性修订”是通过传阅而不是在全体法院会议上讨论和审议后批准的。

他说,最高法院的规则是指导法院运作的宪法文件,四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这需要在行政方面召开一次全面的法院会议。

“相反,你们选择以传阅方式批准规则草案——这一程序适合处理日常事务,而不适合重塑法院的宪法框架。

“你们回避审议,剥夺了法庭的集体智慧,减少了司法对话。他说:“这种做法反映出,中国缺乏同僚合作,偏爱单边权力。”

沙阿法官还问阿夫里迪法官,为什么公布不同意见的政策是通过征求法官的个人意见,而不是在全体法庭会议上公开审议。

他说,最近关于就多数判决发表反对意见的政策,是通过司法常务官征求个别法官意见的独特程序批准的。

“除非得到合议庭的特别授权,否则就此类重要事项收集个人意见是没有法律或体制基础的,即使得到合议庭的特别授权,也只针对程序性事项。

“它不能被视为法庭全面审议的替代品,对这封信的回应也不能被用来孤立地制定政策。法律重要性的问题被简化为秘密的打勾,法院被剥夺了公开审议的丰富机会。

他说,法院全体会议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形式,它是司法合作的基础。它允许所有法官走到一起,进行审议,交换意见,并通过公开对话,说服或被说服。

在这样的论坛中,法官可以在听取同事的意见后修改或完善自己的观点,或者可以帮助形成集体智慧,这种智慧远比孤立的反应更有力。当以书面形式和孤立的方式寻求意见时,司法民主的这一基本要素就完全丧失了。”

他还要求最高法院在司法会议上说明,为什么会发布“休假令”,使法官受到与司法独立和1997年总统令不相符的控制。

他说,在宪法法院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宪法规定法官“全程”听命于国家——这种语言对宪法法院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他说,法官不是严格的官员,他们的独立性在宪法中是根深蒂固的。

“在全球范围内,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德国、法国、新加坡和印度都是工作人员。休假被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恩惠。

他说,根据《国家安全法》新规定,大法院法官在休假或休假时必须公开自己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这与世界各国宪法法院的惯例不符。

“它借鉴了公务员官僚主义的风气,并试图将其移植到司法系统中,造成了严重的腐蚀性后果。”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是受监督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具有决定独立性和个人独立性的宪法行动者。

“强迫公开法官的私人住所不是行政管理,而是监视。它将办公室的尊严降为受监控的雇员的尊严,并为程序披上了控制工具的外衣。

“没有一个著名的宪法法院、美国最高法院、英国最高法院或南非宪法法院施加过这样的条件,”他补充说。

他还问宪法裁判所,为什么反对宪法第26条修正案的请愿没有被列入原合议庭的听证会。

他说,宪法司法委员会和宪法法院的合法性在质疑宪法第26条修正案的未决请愿中悬而未决,但这些请愿将近一年没有被听到,尽管它们关系到宪法法院的独立性。

他们必须由最初的合议庭审理,修正案之后升任的法官除外。

在那之前,你领导下的任何倡议在制度上都是脆弱的,因为它的基础在宪法上是可疑的。真正的领导能力不在于遵守规定,而在于确保法院不受怀疑,成为宪法无畏的守护者。”

他还问道:“是在培养法官们的独立性,还是为了把法院变成一种有组织的力量而强制执行。”

“这些都是触及独立核心的制度问题。随着新的司法年度的开始,鉴于你们为审查改革和确定优先事项而召开的司法会议,国家和本院的法官们期待他们的首席大法官不是沉默,而是清晰。

他补充说:“我相信你们会利用这次司法会议,回答这些问题,重申同僚合作和忠于宪法的原则,以此作为制度更新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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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9月06日16:20,已经过了0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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